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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黑建函〔2017〕376号)


各市(地)住建局(建委),省农垦、森工总局住建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工程监理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意见》(建市〔2017〕145号),培育我省全过程工程咨询,经企业上报并研究决定在部分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的

通过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研究探索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制度,有效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为我省全面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积累经验。

二、试点企业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公司、黑龙江百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三、有关要求

一是注重引导。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选择相结合的原则,把全过程工程咨询作为优先采用的建设工程组织管理方式,政府投资工程要率先采取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非政府投资工程积极参与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

二是跟踪指导。各地要加强对本地区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项目的跟踪指导,在政策予以支持,鼓励持试点企业在管理模式、计费方式、业务拓展等方面大胆探索,为全省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积累经验。

三是上报情况。试点企业要结合自身优势,着眼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特点,提供符合工程实际的高水平咨询服务,及时分析上报工程项目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好的经验和做法。请试点企业在项目开始后的每季度未向我厅建筑管理处报送有关进展情况。

下一步,我厅将根据工程全过程咨询开展情况,制定全省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方案,适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

联系人:王艳,联系电话:0451-53670708。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