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第3号补遗书)
项目编号:HTCL-ZB-227080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3条计划工期、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条计划工期变更为: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月9日,计划交工日期:2025年1月3日,共726日历天,其中:施工图勘察设计周期45日历天(完成施工图勘察设计初稿,达到报审标准);施工期:从监理人签发开工令起计算至2025年1月3日。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6.1条、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条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23年1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7.2条、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条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1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2条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变更为: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1.必须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2.为了留存各投标人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需要各投标人投标人在2023年1月4日9时00分至9时30分之间,将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电子投标书包括第一信封全套PDF格式投标文件或投标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的第一信封投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szzbdlgs@163.com,邮箱主题为: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代表姓名及电话等信息。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一次性发送,如有修改的,将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收到的邮件为准。投标人邮箱应为投标文件中明确的授权企业邮箱,其他邮箱递交视为无效。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3年1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本澄清(第3号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监督单位: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人:穆棱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南买球
日 期: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