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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网站及新媒体监测云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江南买球-江南(中国)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TCL-ZB-243200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网站及新媒体监测云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开普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3号7层701、703、705--714室

中标金额:1936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网站及新媒体监测云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网站及新媒体监测云服务

服务要求:为确保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满足国办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需采购网站常态化监测服务、新媒体监测服务、网站内容安全监测服务、用户行为分析服务。该服务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的要求,对黑龙江税务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监测,出现问题及时进行预警,通知负责人及时进行整改,确保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能够安全稳定运行。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一年服务期满,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文件要求,采购结果最多3年沿用,合同一年一考核一续签,是否续签,由采购人视财政预算安排及供应商资质条件、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满意度等绩效考核情况确定。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倪松雁、范立红、孙尧、胡景芬、孙昕、徐勤浩、高若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按下列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乘以三年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分段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即各中标金额区间乘相应费率后之和为采购代理服务费。

100万元人民币以下(含 100万元)按1.5%费率收取;

金额:871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评审总得分:99.81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190号

联 系 人:高女士

联系方式:0451-536112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南买球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 系 人:韩宇奇、於佳

联系方式:0451-823647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宇奇、於佳

电     话:0451-82364703

附件:

1、招标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