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硫酸及盐酸年度框架采购(二次)
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0222HW20243944、HTCL-JJ-241078
依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硫酸及盐酸年度框架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价采购活动。
1.1 采购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硫酸及盐酸年度框架采购。
1.2 采购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江南买球。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硫酸及盐酸年度框架采购,详见附件三采购需求。
1.6 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2.1 采购范围: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硫酸及盐酸年度框架采购。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3 交货地点:大庆市大同区林源园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采购预算:
2.5.1、本项目中硫酸(98%)及硫酸(92.5%)价格执行结算期内(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隆众资讯东北黑龙江区域同型号硫酸披露价格平均价-A,其中,供应商报价A(A可以为正值或负值,起始值为-160,反向竞价)。
2.5.2、本项目包含盐酸供货,盐酸价格执行结算期内(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隆众资讯东北区域同型号盐酸披露价格平均价,供应商无需报价,但需供货。
2.5.3、价款包含货款、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13%增值税费等预计发生的一切费用。
2.6 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轮报价,反向竞价)。
3.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1)依法设立,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复印件。
(2)若供应商为生产企业,则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若供应商为贸易商,则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上证件许可(经营)范围须包含全部响应产品。
(3)供应商须提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且经营品种需包含硫酸和盐酸经营。
(4)供应商须至少提供1个2021年1月1日至今发生金额超过230万元的硫酸供货业绩,框架内业绩可累计并提供相应发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发票开具时间为准,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买卖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体现上述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5)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承诺或相关网站截图)。
(6)供应商须承诺:①本次资格申请资料全部真实准确;②无条件保证24小时(含节假日)应急服务;③如果在资格申请期间和公示期间发现供应商有违反①承诺的情况,将终止供应商资格;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现供应商有违反①②承诺的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承担由违反承诺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近3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
(4)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的情形。
保证金金额:3000.00元人民币。
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电子竞价平台提示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18时00分前。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时的手机号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5.1采购人按照报价减价最高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参加网络电子竞价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价采购,并根据不同情形和原因,采取相应完善措施,重新组织采购。
6.1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不要求。
7.1 在参加竞价采购活动前,供应商应当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规定完成注册。
7.2 供应商应当于2024年11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到江南买球(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递交资格申请资料(可邮寄送达)供采购人审核。供应商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本次竞价。
7.3 竞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竞价的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8日17时00分。采购文件售价0元。
8.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方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8.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同下载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8.3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8.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评审无效,该供应商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9.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9.1 竞价开始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15时00分。
9.2 竞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15时30分。
9.3 报价方式:竞价采购(多轮报价,反向竞价)。
9.4 起始价:-160(减价-160元/吨)。
9.5 报价梯度:10(减价10元/吨)。
9.6 报价有效期:30日历天。
9.7其他规则或要求:竞价采购具体操作见附件。
10.项目公告和公示
10.1 发布竞价采购公告成交公告的媒介: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11.其他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物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供应商所供标的物若未按竞价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竞价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林源园区龙江化工公司
联系人:冯磊
电 话:0459-6719026
招标代理:江南买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李慧、李霞
电话:0451-82329250
电子邮件:<FUJIAHUI1022@126.com>
业务监督:江南买球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82364723
竞价采购具体操作可参考如下指引:
1.“会员登录”后,点击“开标评标”-“最低价竞价”。上方可对应选择“未开始、进行中或已结束”。
2、正在进行中的项目,点击“报价”
仔细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点击“同意”。
多次竞价需在“▼”选择减价倍数,点击发送报价。成交供应商最终会出现成交界面。